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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厂
爆炸已致47人死亡
640人受伤
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爆炸极为剧烈。
习近平主席第一时间对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事故发生后,江苏已先后调派12个市消防救援支队,共73个中队、930名指战员、192辆消防车,9台重型工程机械赶赴现场处置。截至22日7时,3处着火的储罐和5处着火点已全部扑灭。
视频链接:http:/t.cn/ExuBNs4
据了解,本次发生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占地面积约220亩,现有职工195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45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响水负责的总经理张勤岳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救治,相关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该工厂的主要产品为对苯二胺、邻苯二胺等,而苯是这类物质的主要原料。从化学性质上看,苯是一类致癌物,并且也是易燃易爆品,常温下是液态,沸点仅有80℃,容易挥发。根据该厂的生产流程,事故很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苯这样的可燃性液体挥发,并遇到明火出现爆燃,最终将各种有机物全部引爆。
从事故视频中不难看出,在发生爆炸之前,事故已经有了稳定燃烧的火焰,并在突然之间发生了爆炸,而爆炸引起的黑烟非常浓。这一特征是高含碳量有机物燃爆的典型现象。
在响水县人民政府官网2018年8月9日提供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里,显示天嘉宜化工公司是重大环境风险企业。
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显示,2018年2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其中在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项问题。其中包括: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12.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
13.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
由此可见,安全隐患早就存在,只是没有引起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不能总用生命代价来警醒。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企业应该将安全生产作为必须遵守的铁律。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因为疏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经济财产损失,更会让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从业人员、监督执法者等多个环节,需要人人、时时、处处都绷紧安全这根弦。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链条严丝合缝,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需担好责、站好岗、把好关。谁都不可以懈怠,更不可以推诿。如果每个人都能坚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
血的教训也为我们玻纤行业敲响了警钟,目前,国家应急管理部《玻璃纤维企业生产安全规程》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该标准的制定将填补玻璃纤维及制品安全生产标准的空白,也为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为使标准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和可操作,并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本标准正在吸纳行业内的研究院所和骨干企业作为参编单位。如有意向参编的企业请联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纤分会王熙艳1391389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