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饱和聚酯树脂在生产玻璃钢制品时需要使用固化剂和促进剂,这是所有从事玻璃钢制品生产的基本常识。由玻璃钢厂在购买树脂的同时,也购买固化剂和促进剂,在生产过程中将固化剂和促进剂加入树脂,这已经成为几十年以来中国玻璃钢制品生产者约定成俗的惯例。然而,这种惯例却包含了极大的质量风险,早已被发达国家的玻璃钢制品生产工艺所淘汰。
促进剂的用量,一般占到树脂用量的1%-2%,别小看这么小的比例,却对玻璃钢制品的质量产生非常关键的作用。首先是促进剂的质量问题。在我们国家,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并且生产促进剂的绝大多数企业都是手工作坊的小厂,用最简单的搅拌工艺,不仅产品批次质量无法保证,而且相当多数的企业会根据材料成本的变化,经常更换溶剂,甚至任意调整溶剂的含量比例,从而造成树脂在固化过程中出现胶凝和固化过程的异常。据统计,在玻璃钢制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60%以上是由促进剂和固化剂的质量问题所导致,其中促进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其次,由于配料批次重量小,难以保证每次配料的促进剂含量比例保持均衡,经常会造成不同的工人或者不同次的配料,导致树脂的固化过程出现不同,给玻璃钢制品的质量稳定性造成危害。第三,低温环境下的融合度问题。由于树脂在不同的温度下粘度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冬季南方在生产车间温度达到10度以下时,树脂粘度会显著增加,此时促进剂的加入就需要增加搅拌时间,而且也很难保证搅拌均匀,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树脂固化不均匀的情况,从而严重影响玻璃钢制品的质量。第四,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玻璃钢厂对促进剂都不进行入厂质量验收,因此,一旦发生玻璃钢制品质量问题,往往就会首先想到是树脂的质量问题,向树脂厂进行投诉,但是,解决过程往往并不能达到满意的结果,扯皮的事情很多,随着树脂厂对促进剂质量问题的认识越来越重视,而且树脂厂的单体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玻璃钢厂在与树脂厂沟通此类质量问题时将会越来越处于被动地位,最终还是要靠玻璃钢厂自己来解决。第五,由于促进剂和固化剂相遇会产生极大的危险性,因此,对促进剂的保管也带来一些问题,需要与固化剂严格分开,给仓储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造成困难。第六,增加玻璃钢厂的采购工作量。
因此,由树脂厂添加促进剂,玻璃钢厂采购预促进树脂,将会成为保证玻璃钢制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首先,树脂厂在生产预促进树脂时所添加的促进剂是溶剂含量极少的浓钴,有效减少了溶剂类型和含量的不同所对产品质量的干扰因素。其次,树脂生产单批数量较大,往往达到十几吨甚至几十吨,所添加的促进剂数量也很大,容易达到较高的计量精度,含量比例更为准确;第三,树脂厂在稀释阶段添加促进剂时的温度较高,此时树脂粘度很低,很容易与促进剂融合,使促进剂在树脂中的分散较为均匀。第四,树脂厂在销售预促进树脂以后,就不仅要承担树脂本身的质量责任,而且也要承担相应的促进剂的质量责任,因此,玻璃钢厂在出现质量问题以后,树脂厂就必须提供较非预促进树脂更为广泛的服务,大大减轻了玻璃钢厂的质量处理难度。
以我们的东邻日本为例,按照日本JIS标准规定,玻璃钢厂在生产玻璃钢制品时,只要添加1%的过氧化甲乙酮即可,而胶凝时间则由树脂厂根据天气状况进行适时调整树脂中的促进剂品种和比例。这样,无论是何种天气,也无论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如何,都能够有效保证制品固化过程的一致性,从而保证玻璃钢制品的质量水平。
中国经济正面临转型升级,中国的玻璃钢企业也正面临转型升级。无论怎样升级,提升产品质量都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而要做到这一点,改用预促进树脂是一种有效的升级手段。 来源:中国玻璃钢综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