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斯迈家族生意经:从家族所有到家族控制
发布时间:2010-03-30 浏览次数:
如果一年连续并购两家公司,很多公司会担心是否来得及“消化”,然而,年销售额接近80亿美元的全球化工企业亨斯迈(Huntsman,NYSE:HUN)一直保持着好“胃口”,过去20年间,这个家族企业实现了45宗并购。
然而,喜欢并购却不意味着同样偏好企业规模。“我们会将营业收入控制在100亿美元以内,”亨斯迈总裁兼CEO彼得·亨斯迈(Peter Huntsman)说,“规模大并不意味着拥有健康的体魄。”彼得希望带领这家企业成为“小而美”的公司(其实也不算小),尽管亨斯迈已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承受着资本市场的压力。彼得的父亲老乔恩·亨斯迈(Jon M. Huntsman)创办了公司,至今还担任着董事长。
世界500强企业中,以沃尔玛为代表的家族企业就占了1/3。美国中小企业当中,有85%也是家族企业。成功的家族企业,多数都有着一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和文化制度,对于推崇并购扩张的亨斯迈来说,重要的命题是,“狩猎”的时候,如何保证猎物出现的时候,适时举起捕猎的工具?亨斯迈家族频繁的收购背后,有着相对统一的整合原则。
“当我们买下一家企业时,一般会保持其独立性。我们不会让新购买的企业什么都按照亨斯迈的方式来做,他们在人力资源、IT等方面可以具有独立性。我们充分授权,这样我们就有非常开放的思维来做好不同企业。”在这样的指导方针下,彼得认为,收购与整合的过程只需要依照一定的原则便可。
那么,作为家族企业,又该如何才能拥有持续的竞争力?彼得的回答是:开放。
2004年,成立已经34年的亨斯迈向美国证监会提出了IPO申请,并于翌年二月挂牌上市。这一举动促使了企业从“私人公司”向“公众公司”转变,彼得认为这个事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IPO,我们降低了负债率,并且增强了平衡企业负债的能力”,彼得说。亨斯迈的上市的初衷是2004年之前,财务状况恶化,这与当年的沃尔玛颇为类似:1972年,山姆·沃尔顿也是在因开店而积欠了200万美元债务,并在难以告贷的情况下,才公开上市,解决了债务问题。毕竟,企业初期的高速发展容易带来较多的负债,而作为“私人公司”也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
但在彼得看来,上市对于亨斯迈这类家族企业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制约和平衡”,从而形成了更为成熟的企业治理模式。
首先,随着上市后亨斯迈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公司董事会“开放”了,在亨斯迈现任7名常任董事中,除了老乔恩和彼得之外,其他5人均来自家族之外,“这样,我们进行决策的时候就需要经过许多的权衡和讨论,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彼得说。
在亨斯迈内部,股东的价值观是企业战略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的远景规划,包含着家族股东和外来雇员对企业的期望。因此,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如何设定让家族与职业经理人能共同接受的激励措施,例如股权激励计划,成为让企业良性运营的重要因素。
上市使得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成为现实,而这也帮助了亨斯迈打造一个“开放的管理团队”。根据亨斯迈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Kimo ESplin 的介绍,在亨斯迈内部,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无论身处中国还是欧洲市场,均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权。目前,亨斯迈内部持有公司股权的非家族内管理人员已达四百多人。
按照彼得的说法,能否“笼络”一批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从而形成一个开放的管理团队,关乎亨斯迈事业发展的成败。亨斯迈在全球市场的发展中会更多地采取并购、合资等资本运作手段,需要大量人才的加入。
今年3月,彼得与数位高层在上海召开了客户大会暨40周年庆典,900多名客户参加的客户见面会,其规模之大在亨斯迈进入中国的十数年里尚属首次。彼得透露,就在其访华的同时,亨斯迈在中国亦有两个合资项目在洽谈中。这些项目的成败,关键就系于企业是否具有足够吸引力,能够在不同的区域市场吸引合适的本土化人才。
事实上,与沃尔玛、嘉吉集团相似,亨斯迈的发展路径也是典型的“由家族所有到家族控制”的模式。在这种发展思路之下,家族控制权与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权,家族管理风格与现代企业的各种急迫需求之间较易找到并保持平衡,从而实现基业长青。
其中,彼得更强调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家族成员需要拥有一种对企业经营权“看得开,放得下”的心态。目前,在亨斯迈管理团队中,除了仍任董事长的创始人老乔恩和彼得之外,别无其他家族成员。按照彼得的说法,在亨斯迈,家族成员是否能到企业任职取决于“他是否具备职业经理人的能力”和“成为职业经理人的兴趣”。
一个有趣的例子便是彼得的长兄洪博培(Jon Huntsman,Jr),1987年大学毕业后,曾被老乔恩赋予接班的众望,并担任过数月的董事长兼CEO,但很快,洪博培便显露出了对经商的厌倦,弃商从政并且在去年被奥巴马政府任命为了驻华大使。
“事实上,大多数家族成员更热衷做企业股东而非管理者,他们的兴趣在商业之外。”彼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