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021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大力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健全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并发布了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2017年国务院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从数据来看,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1348万吨和879万吨,相比改革前(2016年),分别减少9.2%、51.4%、71.0%和81.1%,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约1亿吨。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巩固改革成果,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大力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健全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为落实新形势下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服务中小企业,生态环境部还在会上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新版报告表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在规范报告表编制和审批,提高环评有效性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与旧版报告表相比,新版报告表在内容、格式和编制技术要求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一是分类管理,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种格式,根据两类项目不同环境影响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编制内容和格式,并配套相应的编制技术指南,突出不同类型评价关注重点;二是优化简化,明确了专项设置原则和数量限制,简化了一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要求,取消了评价等级判定等程序,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三是注重衔接,与规划环评联动,充分利用规划环评成果、结论和现状评价数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内容与排污许可衔接,便于企业后续申请排污许可证。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为后续监管提供明晰依据。
【转载声明】:本平台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qbw@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平台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平台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