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9年度)征集工作的通知》(吉建科〔2019〕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充分考虑了我省的气候特点和经济条件,并结合吉林省建筑节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及多次会议研讨。现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0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 4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发送邮件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方式:王庆龙 0431—82752489(传真)
邮箱地址:jljskj@sina.com
附件:《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0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9日
部分附件内容:
推广应用的技术及产品
禁止使用的技术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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