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欧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产品(Glass Fibre Fabrics)采取反补贴措施,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至30.7%不等的反补贴税,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的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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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2020:189: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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