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独家新闻 国外动态 市场分析 企业新闻 技术资讯 政策法规 主题站
河南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9-06-27   浏览次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包含预评价和项目评价,其中项目评价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最终结果。预评价宜在设计阶段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别进行,并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照竣工资料计算装配率、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装配式建筑评价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定;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单体建筑的楼层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团作为评价单元。此外,建筑首层的台阶、坡道、窗井等附属构件不列入装配率计算范围。

据介绍,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分为A级、AA级和AAA级。当装配式建筑评价项目同时满足“主体结构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不低于35%时,可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转载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bjb@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绝热节能网
 关键词:
免责申明 网员服务 广告服务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www.chinajrjn.com 苏ICP备09016666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