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许昌市继续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工作,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许昌市发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率达到40%的目标任务。
许昌市严格执行新建绿色建筑标准,印发了《许昌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分步、分阶段实施了以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新建建筑为引领的绿色建筑标准工作,要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必须达到二星级以上。2018年,市区新建建筑节能项目92个,面积463.5万㎡,标准执行率达100%;县(市)新建建筑节能项目106个,面积254.24万㎡,标准执行率达100%。
为保证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到位,市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文件,并明确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建筑要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许昌市对8个县(市、区)进行考核通报,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进行“一对一”的工作指导;搭建企业与企业、咨询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由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向工作滞后的县(市、区)代表进行现场实地讲解,并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由咨询机构现场答疑解惑,向有执行难度企业提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方法。目前,全市通过施工图设计标准一星级要求的项目有135个,面积507.93万㎡;二星级要求的项目有8个,面积107.39万㎡。
许昌市还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对全市城镇新建工程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强制执行,推动绿色建筑从城镇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和农村建筑领域延伸,结合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鼓励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等开展绿色节能改造。许昌市通过公共建筑建设执行绿色标准“以点带面”,引导影响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提升绿色建筑标准在建设行业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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