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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将纳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

近两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式督察,第一轮督察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为制度化推进督察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2019年开始的第二轮督察,计划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些关键领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在总结第一轮督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督察法规建设,将环保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两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第一轮督察针对的目标,很多是过去多年来的环境问题,可以看作是一次压力测试,环保力度加大对经济的影响可以接受,实现了环保与经济双赢。第二轮督察,将针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以及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进展不力的地区,更多触及社会深层次问题,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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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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