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京津冀区域协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启动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由京津冀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共同组织开展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京津冀三地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贯彻落实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战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互补合作共赢。
会上成立了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联合编制工作组,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新机制,以新版国标为基础,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京津冀区域化绿色建筑评价技术体系,并深化形成《京津冀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实现理念协同、技术协同、管理协同,带动京津冀绿色建筑产业共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编制工作分为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四个阶段。为保证标准编写质量,编制组下设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与创新6个专项工作小组。2019年9月底前将组织召开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联合编制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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