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芜湖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获悉,为确保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市质监站再次强调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据悉,芜湖市和全国同步,从2006年开始,强制要求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必须采用外墙外保温材料,落实建筑节能要求。“最初几年采用的外墙外保温材料,后来因为达不到消防要求,逐渐被市场淘汰。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上使用的外墙外保温材料为无机保温砂浆,这种材料属不燃材料,且价格低廉,但长期实践证明,保温效果既不理想且容易发生开裂脱落。”采访中,市质监站总工程师王非对记者说。据悉,无机保温砂浆是我市近年应用最广泛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查发现应用该系统的工程,保修期内外墙出现开裂、空鼓、脱落的比例较高。因为安全性能差,无机保温砂浆在芜湖市场也渐被淘汰。“目前,我市除了一些续建工程,新建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大多采用市场新推广的匀质板、膨胀珍珠岩板、岩棉板等,当然这些材料的实用性、安全性虽然经过了一系列技术认证,但仍需要时间和实践来进一步检验。也就是说,实际上,外墙外保温材料系统工程的选择和施工,不但在我市,全国范围内也都是一个在探索中前进的过程。”王非表示。
记者了解到,芜湖市住建部门近年来组织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相关专项检查表明,部分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质量问题较严重;保修期的质量责任未有效落实;外墙外保温工程修缮质量亟需提升。为此,芜湖市将高度重视节能施工质量;规范保温材料选用及承发包管理;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质量保修工作;规范外墙外保温修缮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保修单位每年应至少对工程进行一次质量回访,回访记录须有用户签字并及时归入工程回访档案。业主购房时,也提请注意建设单位向业主承诺的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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