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9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力争达到55%。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其中,以下三类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
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雄安新区开展“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
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明确超低能耗建筑要求及其比例;
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
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2019-2020年,全省城镇新建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建设1栋以上超低能耗建筑。
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主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作为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评优评先的加分项,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一般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材料
推进《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实施。(2018版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发布)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建筑,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绿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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