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7年安监,环保风暴一浪接一浪,2018年安监、环保风暴会停吗?
山东省
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4月14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原定于年底完成的安全生产巡查第一轮全覆盖将提前至上半年完成,其中,上合组织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落实情况为巡查重点。在3月完成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市巡查的基础上,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巡查基础上,我省将采取“1+28”安全生产整治模式,“1”即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28”即28个行业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整治由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各分管部门按“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也都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查安全风险管控是不是到位,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的要求,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河北省
部署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地要集中对辖区内所有涉水排放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要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摸清涉水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涉水企业排水去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拉条挂帐,销号管理。
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联合公安机关采取日常检查与夜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涉水企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偷排偷放、恶意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环保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将由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监察建议,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排查整治、不严格履行执法或监管责任的市、县环保部门,省环保厅予以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养痈为患。
湖北省
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启动,四个督察组进驻四市州
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吴琦、王忠法、尹维真、杨有旺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4位厅级干部担任,分别负责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4月14日,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4个市(州)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3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黄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强化认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的重大机遇,并要求所在市(州)各级各部门把支持配合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州)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20:00。
山西省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按照山西省安排,4月1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吕梁、晋中两市,对两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这是山西省继去年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后,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督察组指出,山西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今年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就是按照山西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部门履职,压实工作责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吕梁、晋中两市是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首批城市,此次进驻时间大约15天。重点督察内容包括:山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环保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到的相关任务整改进展情况。督察组将对照反馈问题,查找不足,以确保中央和我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在吕梁、晋中落地见效。
两市党委政府表示,各级各部门将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指导,立说立行整改。同时将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举一反三,尽快补齐环保工作短板,不断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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