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开展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通告》,进一步明确了高层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和措施要求,细化了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和有关人员工作责任,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
高层建筑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和防火巡查、检查要求,严格电气、燃气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组织队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实操训练和实战演练。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应同步设置消防水源,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宿舍区与生活用火区、明火作业区应分开设置或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强调高层建筑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防护层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避难层(间);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在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门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管井内堆放杂物;高层建筑内设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对违反本通告依法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