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南召开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动员会,启动对长株潭等7个市的环保督察。从会上获悉,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象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娄底市、永州市、张家界市等,定于7月25日开展督察进驻,进驻时间约20天。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7个督察组全部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
长沙市:举报电话:0731-81800623;邮政信箱:长沙市A010号邮政信箱
株洲市:举报电话:0731-22203155;邮政信箱:株洲市105号邮政专用信箱
湘潭市:举报电话:0731-55882860;邮政信箱:湘潭市A002号邮政信箱
郴州市:举报电话:0735-6663949;邮政信箱:郴州市43号信箱
娄底市:举报电话:0738-8230960;邮政信箱:娄底市028号邮政信箱
张家界市:举报电话:0744-8595377;邮政信箱: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07号信箱
永州市:举报电话:0746-8323006;邮政信箱:永州市11号信箱
湖南省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介绍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根据湖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省级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六部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国家组织开展的标志性重点战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区域、流域污染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湖南省省级环保督察方案,进驻督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市州本级督察,主要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督察期间设立1个举报电话专线和1个举报邮政信箱,在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第二阶段是延伸督察,主要是核实问题、调查取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问询、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初步核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调查应承担的责任。第三阶段是梳理分析归纳。初步形成主要问题或问题线索清单;就督察发现的有关情况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开展补充性督察;草拟督察工作报告。
进驻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将督察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向被督察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被督察市州、县市区应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督察组适时组织“回头看”。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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