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7年9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
实施范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在京津冀周边“2+26”城市所有水泥企业都将面临水泥行业历史上最长停产。将会使一大部分水泥厂一线员工面临着歇业。以下为京津冀及周边部分水泥企业名单,这些水泥企业都在停产的范围之内。
京津冀及周边部分水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