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宁波市积极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经过探索基本形成了“党建引领、基层推动、业主点单、多元共建、建管并举”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宁波样本”。去年以来,宁波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1个,面积达118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的小区不仅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而且激发了社区活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城市逐渐形成了老城和新城并存的格局。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公众生产生活方式变化显著,旧城区软硬件设施却难堪新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老旧小区改造促进城市有机更新迫在眉睫。截至2019年5月底,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
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广州、宁波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模式,为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宁波作为沿海开放的先行城市,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试点的城市。
在探索过程中,宁波多措并举、积极创新,实现从“政府主导”到“共同缔造”,从“最多100天”到“只要20天”,从“筹资难”到“即交即用即补”等多个转变。宁波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摸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思路,一套“政府引导、基层推动、业主点单、多元共建、建管并举”的“宁波样本”逐步形成。
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
在宁波举办的培训开班式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指出,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离不开城市基层党的建设,要广泛发动居民参与,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党组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参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能力水平,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宁波在老旧小区改造实践过程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了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程参与。据介绍,宁波探索建立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党员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入户调研、宣贯动员、答疑解惑、组织实施等工作,有力保障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宁波注重把党员干部的“锋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出来,广大党员干部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核心力量。为此,宁波开展了党员“一员双岗”锋领行动,建立社区党组织监督评价机关党员的工作机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城市社区共同缔造人才队伍。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一个建设工程,更是一个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动员工作,需要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开展工作。为了让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宁波建立“菜单式”改造模式,定制了31项改造项目“菜单”,让居民按需“点单”,全面建立起“意愿共商、方案共谋、责任共担、家园共建、成果共享”的改造机制。在此基础上,宁波进一步明确民生类和提升类“菜单”,引入竞争机制,将群众参与度高、改造意愿强、出资比例高的老旧小区优先列入改造计划。
今年,宁波通过成立“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建立专项小组,确保改造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在于满足居民的真实需求,工作“干得好与坏”,要让群众来评。为了践行“美好家园、共同缔造”理念,宁波制订出台了《宁波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补助以小区为单位以奖代补,主要依据改造核定总投资额、基本补助比例、共同缔造(小区居民出资比例)绩效系数进行分配。
系统谋划综合推进
老旧小区改什么、怎么改、改后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考验城市治理水平。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并不只是粉刷墙面、添置电梯等工作,而是由表及里、从硬件到软件、从物态换新到生态营造的系统性工程。宁波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系统谋划综合推进,取得了显著效果。
老旧小区改造为社区环境整治提供契机。去年9月以来,宁波根据汇集梳理的群众改造意愿,区别轻重缓急,对老旧小区集中开展了以“治五乱、促五修、查五违、建五制”为重点的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乱停车、乱堆放、乱种养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治理,不仅提升了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更激发了居民参与改造、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子”“里子”要一起抓。为了避免“今天刷墙、明天挖路”的反复“折腾”,宁波市提出“最多改一次”的目标。在规划上,强化统筹,探索建立设计师进社区、建造师进小区制度,规划先行,条块结合,为居民参与提供了专业技术的有力保障。在项目上,整体考虑,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在资金上,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公安、水利等部门的改造资金,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在内容上,统筹雨污分流、海绵改造、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将条块工作整合在一起推进。
社区是城市发展的基本单元,老旧小区改造要补齐社区建设的短板。以前老旧小区改造更多聚焦小区里面的“强配套、补短板”,宁波市则坚持“区内”“区外”一起动,及时拓展工作思路,打破传统“小区概念”,把社区作为改造基本单位,划定街区更新单元,以街区更新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提升,系统推动小区内外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联动更新。
多措并举创新机制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宁波在探索过程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同时,宁波创新提出“5+N”试点方案,即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市政、绿化等全过程EPC总包模式,采取一次性招投标,尽可能把老旧小区改造的审批时间缩到最短。据悉,当前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开工前的审批事项已压缩在5项,审批时限也压缩至20个工作日。
在具体改造业务和流程中,宁波注重细分并各个击破,积极推动在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政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发力。在政府层面,重点“强机构、明责任”,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在业主层面,重点“强能力、当主人”,进一步厘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边界,实现业主和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有效监督;在物业企业层面,重点“强监管、理权责”,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改造提升小区硬件设施后,如何巩固改造提升成果,培育居民长期坚持“共同缔造”意识,也是宁波在小区改造工作中的推进重点。宁波推动治理模式从“靠社区管”向“自治共管”转变,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完善小区后续自治管理,解决了改造后期管理难题。如今,在实施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自治小组、义工队伍随处可见,社区居民共建美丽家园的氛围浓厚。
在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宁波建立了住房“养老资金”制度。针对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试点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改造新模式。所谓“即交即用即补”,即一个小区按照新建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60%~80%缴纳后,可以立即使用,并享受市、区两级财政50%补贴资金。
此外,宁波打破物业收费存在的“恶性循环”,发布最低物业服务标准指导价格,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提价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交付且提价到位的老旧小区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同时,探索执法进小区“破解难题”。老旧小区改造“三分建,七分管”,在改造过程中,坚持贯彻“改管结合、以改促管”,推行执法进小区,厘清部门执法清单,发布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明确5大类37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
老旧小区改造最终要实现“长效善治”。宁波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系统谋划综合推进,多措并举创新机制,形成了一系列成功经验。当前,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面临着越来越多新挑战。随着全国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稳步推进,“宁波样本”将为破解这一问题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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