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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可享政府奖补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次数:

2017年初,安徽省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我省装配式建筑市场发展迅猛,2016年完成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但也存在发展不均衡、市场主体不足等情况。”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中环控股集团董事长余竹云表示,“地方政府应该引导传统建筑企业升级,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余竹云建议,政府应当对于总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预制装配率达到一定占比的装配式项目给予补贴;企业自发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达到一定规模比例给予奖励;对于新建装配式构建工厂,也应当给予税费减免、土地供给等优惠政策。“上海规定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补贴1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我省蚌埠市也规定政府统筹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的以奖代补资金,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余竹云说。

与此同时,余竹云还提出:安徽省应加紧探索装配式建筑项目各类保证金减免政策。“施工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扣除预制构件总价后作为基数减半计取;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按比例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据悉,安徽省合肥、蚌埠、安庆、淮北等地已提出“土地出让协议签约后1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1年内支付;预售监管资金可提前下一节点按50%解款”的政策。“对于试行良好的政策应在省内全面推广。”余竹云表示。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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