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不集中供暖,而是依靠加厚外墙保温等技术,依然能让室温达到26摄氏度,节能率高达90%以上。建设这种“超低能耗”建筑,将在北京享受最高标准奖励。《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发布,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7月23日介绍,今后,北京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受资金奖励,标准为第一年1000元/平方米,是国内最高标准,之后逐年度递减。
什么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门窗、保温材料),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
根据计划,到2018年,北京将建设不少于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按照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为申报主体,城镇示范项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农宅示范项目规模在10户以上,或总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想申报成为示范项目,需要向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市住建委官网7天公示,才能最终被确认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受北京市的财政奖励资金。
办法明确,两类示范项目享受资金奖励:一类为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只对超出承诺范围的部分予以奖励;另一类为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项目增量成本由政府资金承担,实施相应资金管理程序。
2017年10月8日之前确认的项目,按照10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8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500万元;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6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是在确认为示范项目后,预拨款不超过50%,第二次是通过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以确保项目品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验收不合格或者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申报书承诺时限两年的,取消其示范资格,追缴扣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
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农宅三类超低能耗建筑做了不同的技术要求。结合北京特点,分别列出了超低能耗公共租赁住房和超低能耗农宅的能耗及技术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只有经过专家评审、专项检测、专项验收后,才有望成为获得奖励的示范项目。还需要对建筑物的气密性进行两次专项检测,并通过专家对现场实施专项验收,才可授予示范项目证书及标牌。
办法还对项目各方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应组织对超低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集中展示有关信息及关键节点的详细做法,具备条件的可设立样板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