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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再次明确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玻璃棉、真空绝热板等列入限制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

3月18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管理的通知》(晋建科字【2019】47号),提出将大力推行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鼓励新建建筑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执行节能75%及以上标准的新建建筑需全面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时隔一月,山西省住建厅又发布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项的重磅消息,在进一步明确重点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同时,将玻璃棉及其制品、真空绝热(保温)板、矿物棉(无机纤维)喷涂绝热层等产品列入限制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通知中明确要求:

(一)重点推广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大力推行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包括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保温型复合免拆模板保温系统、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等;推广高性能节能门窗和标准化节能外窗系统及其型材;积极推广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产品;重点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设备。

(二)放开推广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轻质隔墙板、住宅排气道、热计量表、管材管道、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等节能产品,技术已趋于成熟,市场认可程度较高,不再列入山西省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由建设单位(或设计、施工单位)自行选择。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入建筑市场和项目现场的节能材料的监管,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三)限制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根据建筑节能有关技术(产品)标准及工程应用情况,经专家论证,玻璃棉及其制品、矿物棉(无机纤维)喷涂绝热层、酚醛板、真空绝热(保温)板、建筑反射隔热保温涂料、无机材料改性聚苯板、热固复合聚苯板(D型、G型)、发泡水泥板(泡沫混凝土保温板)、膨胀珍珠岩保温板等产品,存在一定的缺陷或不足,限制其使用范围(详见附件),此类产品不再列入山西省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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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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