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2月17日,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将沈阳益航保温材料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沈(于)市列异831号)。
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调查核实,沈阳益航保温材料厂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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