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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签署682号国务院令:中小企业“环评”将被彻底改变!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

重磅!总理近日签署了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中提到三点:

第一:是减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二:环评登记表由审批质改为备案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环境评价影响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与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费用全都免了!

并且,企业上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政府必须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你的小厂提交了环评报表,政府部门就必须在十天内回复,否则就视为审核同意!

过去全国数以百万的小工厂、小加工厂、小公司被一些环保部门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百般阻扰!他们动不动就直接贴罚单,上封条!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小罚单,但是对于很多小工厂来说,这就是数十上百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支柱!一张封条很可能就断了他们的所有后路……

但是从今年10月1日起,这些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只要你觉得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你都可以主动去申请环评报告,政府部门必须在你提交后十天内审核。并且中间任何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不过,小编要在这里多唠叨几句,总理已经签订政府令不允许环评收费,但是有污染的企业,该办的手续、该做的环保措施一定要做好,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环保问题不容忽视,存在以下问题的纺织企业请赶紧自查!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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