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独家新闻 国外动态 市场分析 企业新闻 技术资讯 政策法规 主题站
“停工令”再度来袭!覆盖四川、山东、宁夏、陕西、山西...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次数:

近日,四川、山东、宁夏、陕西、山西等省市发布重污染预警。

四川

7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或维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期四川省盆地扩散条件将转差,1月9~14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地区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川南地区污染程度较重。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成都、德阳、乐山、眉山市于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市维持橙色预警,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雅安、资阳市启动黄色预警。

据悉,各市将随即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努力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其中,成都将在橙色预警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除外)停止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山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应急响应通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月10日起,山东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办公室要求,淄博市于2020年1月8日23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0年1月9日23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按照最新修订的《淄博市2019—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根据天气情况,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道路结冰及湿度较大时停止洒水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撒漏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参照《技术指南》执行。

临沂

济南

东营市

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1月9日9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9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除特殊情况(应急抢险、保障民生等)外,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园林绿化施工、道路施工、拆迁等室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除锈、护坡喷浆等作业;在正常保洁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城市建成区(南至南二路(不含)、西至西五路(含)、北至北外环(不含)、东至东八路(不含)区域内)、县区城区内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柴油发电机等)。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电力(供热)、石化、有色金属、化工、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重点用车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陕西

经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2020年1月9日至15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城市可能出现连续4-5天的重度污染。

预计10日,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

11日至12日,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13日,关中地区受较强偏东风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西部地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14日至15日,关中地区受低压倒槽影响,扩散条件再次转差,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从1月9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建议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公安部门加大限行车辆管控力度,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过境重型载货汽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管控措施;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要求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西安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修订稿)》内所属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停止涉土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焊接、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资源规划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督导《西安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修订稿)》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浇筑作业,督导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保障清单内涉及民生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抢修抢险供料除外)。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工信部门督导水泥制品、粉磨站、水泥熟料生产线停止生产(特种水泥除外)。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加大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确保100%覆盖。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宁夏

银川市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将达到2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9日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减排措施。现有运行的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扬尘管控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

山西



【转载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bjb@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绝热节能网
 关键词:
免责申明 网员服务 广告服务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www.chinajrjn.com 苏ICP备09016666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