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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代表 | 朱惠英: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体系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建筑业是支撑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基础性行业,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户,建筑领域全过程碳排放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因此,建筑行业能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

“构建碳排放核算体系是支撑‘双碳’目标实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朱惠英表示,“当前,我国建筑领域在碳排放数据量化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亟须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体系。”

在朱惠英看来,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以数据为导向的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不完善。一是能耗统计数据获取困难。目前,各地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能耗统计获取数据的规模和范围有限的问题,且获取渠道系统性、可持续性不强,数据统计多数只强调电耗,对燃气、供热、水资源消耗等其他基础数据的统计收集重视不够;业主和所有权人履行义务不充分、提供数据不准确或不提供,导致能耗数据获取和更新困难。二是实施能耗统计的制度动力不足。目前,开展该项工作的主体仍为政府主导,建筑业主体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多数省市的统计报表填写任务最终由街道基层部门负责,由于基层工作统筹协调难度大、缺乏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经费支持等,导致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障。

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和建筑节能低碳建设标准体系尚不完备。标准体系是指导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我国建筑节能低碳建设的标准化工作仍处于发展阶段,各省市在构建适宜地方城乡建设各领域、各层级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方面缺乏统一的指导依据。此外,关于建筑节能低碳标准建设体系的研究较少且深度不足,无法满足当前“双碳”目标背景下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需求。

建筑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在实际操作中,官方掌握的建筑能耗相关数据极少公开,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数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等均未公开。二是建筑用能、用气、用水、用热等数据共享渠道尚未打通。三是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欠缺。四是全国统一的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平台尚未建立。数据相对分散且不成体系,缺乏将各类数据汇集并进行有效筛选等的科学手段,不能很好地支撑建筑能耗总量和“双碳”目标的分解实施。

对此,朱惠英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健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监测与计量体系。建议强化以能耗数据为导向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用能单位定期报送建筑能耗数据的具体要求,破除目前跨部门、跨行业获取和共享数据难的障碍,建立科学合理、有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以及资金支持的数据收集、分析及发布机制,提高业主建筑节能性能主体责任,制定统计人员培训教材和工作指引手册,发挥部门联动协同作用,有效提升建筑能耗数据统计、监测与计算质量。

构建城乡建设各领域各层级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建议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标准体系,构建装配式建筑部件碳排放标准、建筑和市政设施等项目层面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行业企业等组织层面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新城区建设等区域层面碳排放核算标准、城市及省级层面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等。进一步提升各地建筑节能服务产业的水平,构建节能节碳量核定制度,引导地方成立节能节碳量核定机构,并对核定结果承担主体责任。

搭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建议推动能耗监测、能效测评、能耗统计等相关统计监测数据信息的深度融合,解决数据孤岛现象,构建统一的建筑能耗能效数据平台,建立碳排放数据库,并实现不同渠道数据接入共享,以及数据的对比、分析、检验等功能。多手段发布能耗信息,提高建筑能耗数据的透明度,提升可视化水平,提高数据应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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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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