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建造而成的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工程建设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青岛市提出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发挥示范作用,全面实施省级评价标准
2013年,青岛市开始推广装配式建筑,成立“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若干探索和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
2014年9月,青岛市被授予“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2017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名单,青岛市成功入围。全市共有9家企业被授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青岛新世纪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青岛市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深入发展,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显著,韩洼社区经济适用房工程被评为山东省装配式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青岛上流建设综合楼工程、龙湖白沙河5.3期51#楼等项目被评为青岛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区域性成片推广。2019年全年,开工装配式建筑406.19万平方米,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1169.31万平方米。在预评价阶段已开始全面实施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
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
为了促进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发展,青岛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不仅提出了青岛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措施,也给出了具体的扶持奖励政策。
2016年9月开始,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写入 《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所有地块最低拿出30%的面积建设装配式建筑,并作为土地招拍挂和出让的要件。为保障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所提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落地,规范青岛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建设,青岛住建局组织专家逐一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把关,纠正项目唯装配率的设计思路,促进预制外墙板等竖向构件的应用,把好装配式建筑推广阶段的技术方向。设立了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技术先进、建设标准高的装配式建筑予以资金扶持,2019年对单体装配率达到50%以上 (含50%)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另外,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获得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技术应用瓶颈,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组织专家编制了 《青岛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住宅技术导则》、《青岛市集装箱模块化组合房屋技术导则》、《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构造图集》等5项装配式建筑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和图集。
培育产业基础,提升市场供应能力
推进装配式建筑,需要相关配套产业,方能为市场发展提供充足的供应。青岛市引进国内知名预制构配件生产企业,与本土知名企业强强联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生产能力建设。
目前,青岛市认定了两批共15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其中装配整体式混凝土(PC)生产企业7家,钢结构或轻钢结构生产企业6家,装配式建筑施工和研发企业2家。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还兼营集成式房屋(集装箱房)。这15家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中有9家为省级基地,青岛新世纪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基地,总产能可供1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使用,已完全满足青岛市装配式建筑市场的需求。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践行新发展理念,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方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推动工程建设方式转变,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促进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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