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运输方式要求、企业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核查技术以及数据报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焦化、水泥、氧化铝、耐火材料、岩棉、玻璃(含玻璃棉)、砖瓦窑等重点行业的运输管理,拟申报 A、B(含 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需满足本标准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绩效分级需求参照执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成
电话:(010)65645607
传真:(010)65645602
电子邮箱:haocx@vecc.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