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7日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长沙建筑节能水平,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结合“品质长沙”建设实际需要,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前未开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项目按《通知》执行。
根据《通知》,建筑围护结构设计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和自保温结构体系。当选用外墙内保温结构体系时,居住建筑保温材料厚度不得超过40毫米,公共建筑保温材料厚度不得超过50毫米。当内保温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
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外墙板应采用夹芯保温的构造形式,外墙热桥部位宜进行保温处理,并应保证室内不结露。
为解决内保温外墙与内墙交接处热桥卷边与非卷边区域不平整,以及厨房、卫生间需在保温层上贴面砖等问题,当选用外墙内保温结构体系时,热桥卷边、厨房、卫生间等部位允许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且应采用热镀锌钢丝网加强处理。同时,在热工计算、结露验算以及夏季室内表面最高温度验算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可取消热桥内墙卷边保温。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指导建筑节能工作,该局编制了《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保温材料(墙体、楼面)推荐构造做法》(试行),作为长沙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程。《通知》明确,相关单位可参照该做法,选用适合项目特点的建筑节能构造做法,并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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