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独家新闻 国外动态 市场分析 企业新闻 技术资讯 政策法规 主题站
《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

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通过了《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四章技术与应用中指出:

第二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发布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淘汰技术与产品目录。

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的持有者和相关产品的生产者自愿申请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的认定与推广。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绿色建筑认定与推广的技术及产品。

第二十九条 鼓励绿色建筑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绿色建筑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绿色建筑附属停车场或者停车库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第三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新型节能砌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的应用,实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优先选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

鼓励绿色建筑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以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和绿色建筑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地面停车场等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第三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指导和服务,鼓励采用国家推广的绿色建筑技术,制定建设标准和免费提供相关的参照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民用建筑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第三十三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材料、部品部件、工程建设等相关配套标准,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一体化集成设计。




【转载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bjb@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绝热节能网
 关键词:
免责申明 网员服务 广告服务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www.chinajrjn.com 苏ICP备09016666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