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重庆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7年,全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规模总量突破500亿元,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销量占全国比重达到20%以上,打造1—2家全球一流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企业和品牌,引育一批优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
《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重庆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支撑我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特制定此行动计划,有效期为2023—2027年。
到2027年,全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规模总量突破500亿元,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销量占全国比重达到20%以上,打造1—2家全球一流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企业和品牌,引育一批优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
(一)实施补链强链延链行动。打造更具韧性和竞争力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增强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企业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保供力度,支持企业优先开发利用市内矿产资源,优化供给模式,降低要素成本。探索优化市内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引导推广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节能门窗等。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围绕下游应用领域,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汽车及智能家居零部件等项目的引育力度,推动碳纤维、玄武岩纤维、陶瓷纤维等其他高性能纤维及增强复合材料项目落地,延长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招商投资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行动。系统梳理产业链各环节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协同攻关,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积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把握电子通讯、航天等领域未来需求,前瞻布局研发高频、高透波玻璃纤维产品。鼓励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支持建立国家级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研究院。鼓励企业与国内外汽车龙头企业深入合作,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培育组建面向低碳材料方向的研究院所,不断完善材料物性数据库,在增强材料、基体树脂、工艺工装、分析检测方面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建设全国领先材料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制造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提档升级粉料精细化加工系统、窑炉温度智能化集成控制系统、物流自动输送系统、浸润剂自动化配置系统、能源管理系统、丝饼下纱专用机械手等智能化控制系统和装备,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先进绿色工艺与装备应用,培育一批绿色工厂,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品。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物流运输新能源化,打造“碳中和产品”和“零碳工厂”。贯彻落实“三品”战略,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品牌。探索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鼓励企业从原材料制造向提供系统化的材料解决方案转变。(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企业主体培育行动。围绕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按照细分领域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梯度培育台账,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助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国家和市级孵化器、双创平台,为初创型纤维及复合材料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资源要素供给、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等服务。遴选发展潜力大、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为企业配备科技、融资、法务、媒体等服务专员,在实施技术创新、培育项目申报、融资服务需求、市场机会拓展、挂牌上市辅导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应用开发推广行动。建立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鼓励企业举办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场景开拓沙龙,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领军人物探讨新应用,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智博会、西洽会等各种国际性、专业性、行业性展会。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政企联合开展产品应用推介,推动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落地和推广。围绕新能源、汽车、装备等典型场景,遴选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加强宣传推广,整合政策资源,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一)强化市区(县)联动。在我市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中专设纤维及复合材料工作组,指导各区县加快推动本地区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督促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本行动方案涉及的任务。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重点区县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狠抓细化落实。探索建立市区(县)联动招商合作机制,统筹重大招商项目布局,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引导区县开展差异化招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二)做好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谋划未来发展布局,为产业长远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前端研发重点布局大渡口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等区县,上游原材料开采重点布局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铜梁区、大足区、石柱县、彭水县等区县,中游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重点布局大渡口区、长寿区、涪陵区、黔江区、两江新区、万州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丰都县等区县,下游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重点布局大渡口区、两江新区、渝北区、长寿区、黔江区、涪陵区、綦江区、万州区、永川区、江津区、丰都县等区县。(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要素保障。统筹抓好煤、电、水、气、运等生产要素协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资金需求特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精特新信用贷等对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力度,探索贵金属质押融资,争取低息绿色金融贷款,降低重点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市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重点项目,引导资本流入纤维及复合材料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四)加大政策宣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作用,及时更新惠企政策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一对一方式精准推送,保障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企业及时、快捷获取最新政策信息。支持通过媒体采访报道、专家解读、平台直播间答疑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打好政策组合拳。鼓励区县政府进行政策的专题宣讲和培训,确保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 来源:整理自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