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我国共有129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了公示,与此同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9.8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更是超过20万家。
“专精特新”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还要回溯至2022年。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对当年政府工作任务介绍时,曾明确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的工作回顾中再次提到“专精特新”,具体为“(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
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定调要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之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培育了12.4万家专精特新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2万家,在强链、补链、延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将重点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中央财政层面连续三年要支持4万多家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还将在现有20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再度扩容,在2024年再新增100个集群。
2011年7月25日,时任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出「‘十二五’时期将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同年9月,工信部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缩写。其中,「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精」指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新」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企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申报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具备一定话语权。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十大领域。
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
创新型中小企业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均可以申报,不区分所有制。但企业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
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 100 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4)评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 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2)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 于 70%。
(3)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①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 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②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③ 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①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②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本文为“规划师笔记”精选文章。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企业符合要求就可以申报,不一定要按照顺序。但在同等条件下通常会优先推荐已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布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其中:第一批155家,第二批1078家,第三批2930家,第四批4328家,第五批3654家。
在国家层面,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具体到各省市,补贴政策略有差异。一般来说,被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补贴额度在100-600万元之间;对被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贴在5-100万元之间。(由于政策有即时性,具体以各地市奖补政策为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更高层次培育梯度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该称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认定,而且并不局限于中小企业。
我国目前已经培育了12.4万家专精特新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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