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新闻待分发

更轻更节能!首列碳纤维地铁列车将在青岛地铁1号线开跑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人数:


2024年12月21日,青岛地铁1号线碳纤维示范列车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作为首列用于商业化运营的碳纤维地铁列车,CETROVO 1.0碳星快轨将在青岛地铁1号线为广大乘客带来前所未有的出行体验。



地铁列车迈入绿色发展新阶段
绿色低碳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轻量化设计是实现轨道车辆绿色化、低碳化的关键技术。为满足速度及安全性方面的更高要求,电机、监测设备、传感器等安装设备质量增加,而继续采用原有的结构轻量化对策,很难提高轻量化水平。复合材料的应用将成为转向架轻量化技术的一种突破。碳纤维因具有轻质、高强度、抗疲劳、耐腐蚀等优点,被称为“新材料之王”,它的强度是钢铁的5倍以上,但重量不到钢铁的1/4,是轨道车辆轻量化的绝佳材料,代表着未来轻量化材料技术发展方向。
青岛地铁与中车四方股份携手,以青岛地铁1号线列车为基础,以下一代地铁研发平台为支撑,联合研制中国首列工程化应用、商业化运营的碳星快轨,攻克了碳纤维大型复杂主承载结构一体化设计、高效低成本成型制造、全方位智能检测维护等关键技术,首次实现了碳纤维复合材料在商用地铁车辆主承载结构上的应用,标志着地铁列车领域迈入了一个全新的绿色发展阶段。

实现绿色低碳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经过验证,青岛地铁1号线碳纤维示范列车具有更轻更节能、强度更高、结构寿命更长、环境适应力更强、全寿命周期运维成本更低等优势。
车身更轻盈,运行更节能。通过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车辆实现大幅减重。与传统金属材料的地铁车辆相比,车体减重约25%,转向架构架减重约50%,整车减重约11%,运行能耗降低7%,每列车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0吨,相当于植树造林101亩,引领地铁列车实现全新绿色升级。
强度更高,结构寿命更长。采用更高性能的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实现轻量化的同时提高了车身强度。与采用传统金属材料相比,碳纤维转向架构架部件具有更强的抗冲击能力,耐疲劳性能更优,延长结构使用寿命。
环境适应力更强。更轻的车身,使列车拥有更优异的行驶性能,不仅可以满足线路更严格的轴重限制要求,而且减少了对车轮和轨道的磨耗。车辆还采用先进的主动径向技术,大幅降低了轮轨磨耗和噪声。采用更耐磨、更抗热的碳陶制动盘,实现减重的同时满足更苛刻的制动性能需求。
全寿命周期运维成本更低。得益于碳纤维轻量化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碳纤维地铁列车的轮轨磨耗显著降低,大幅减少了车辆和轨道的维护量,全寿命周期检修成本降低了22%。
青岛地铁1号线碳纤维列车上线运营,将是青岛地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青岛市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链的成功落地,对加快推动青岛市轨道交通产业链实现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实现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助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青岛地铁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ND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纤维及复合材料、绝热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和标准引领,承担了玻璃纤维、绝热材料、碳纤维3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玻璃纤维及碳纤维技术委员会、绝热吸声材料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是ISO/TC61/SC13及ISO/TC163两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18项,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61项。目前已形成覆盖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绝热材料行业全体系各层级标准的研制能力,提供全产业链全流程“一体化”标准服务,同时提供ISO国际标准策划、编制、申报、参编服务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在航空航天、海洋核电、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等领域,具有复合材料“成分-组织-性能-服役”实验室研究分析能力 。重点开展高性能纤维、纤维预制体、树脂基复合材料等研究分析 ,覆盖复合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机械力学性能、无损检测、热性能、老化性能等实验室研究分析能力,致力于帮助复合材料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实验室研究分析体系、为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实验室研究分析方案与服务。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依托深厚的行业资源,专业的产业背景,资深的服务经验,承接纤维及复合材料、绝热材料领域行研报告服务并代理Markets and Markets、Lucintel等全球著名咨询机构研究报告业务。


相关业务,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实验室研究分析相关服务

孟继荣:15295516105


行业咨询及报告相关服务

马   剑:13851757521


标准相关服务

杨剑平:17625900502

来源:大众日报

【转载声明】本微信公众号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bjb@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号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识别请关注我们

 新材料平台复合材料行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