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2025年将选择34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第三批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已纳入前两批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轻工纺织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第三批城市试点实施期两年,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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