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作为“十四五” 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衔接过往努力与未来蓝图的关键节点,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纵深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高质量发展确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同时着重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达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环节。在国家积极践行 “双碳” 战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的进程中,绝热材料凭借其卓越的节能降耗性能,成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与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政策的引导与规范为绝热材料行业的稳健前行提供了清晰路径。从国家层面的宏观布局到地方政府的具体施策,一系列与绝热材料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既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也明确了行业升级的方向,是行业把握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月15日联合发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工信部联节函〔2025〕13号,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岩(矿)棉及其制品、钢铁、铁合金、乙烯、阴极铜、铅锭、锌锭、工业硅、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锂离子电池、手机等工业产品,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支撑引导企业低碳改造,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增强绿色低碳竞争力。
2025年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气凝胶保温隔热涂料、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新型一体化集成外围护墙系统等列入《目录》。
为促进建材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2025年6月27日,工信部就《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高性能气凝胶材料、真空绝热板、墙体屋面高隔热保温复合制品及部品部件等列入其中。
被限制使用的有:外墙外保温系统(薄抹灰系统、仅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填充材料(膨胀珍珠岩,蛭石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海泡石、煤渣、玻化微珠、胶粉聚苯颗粒类保温浆料;燃烧性能级别低于B1级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和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等。
被禁止使用的有: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板(采用水玻璃为胶凝材料生产);保温材料(含石棉无机纤维)等。
2025年2月1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征集保温隔热技术、隔声降噪、串味反味防治、渗水漏水治理等技术。
2025年3月14日,河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的公示。其中保温材料方面:推广类有7项、限制类有3项、禁止类有4项。
2025年4月1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公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板、岩棉板、保温装饰一体板、内置钢丝网架保温结构一体化等位列其中,成功入选。
2025年4月17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5年版《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目录》。保温装饰一体板、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空腔EPS模块、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硬泡聚氨酯保温材料、岩棉板(条)、定向(网织增强)岩棉板、复合聚苯乙烯不燃保温板、表面玻化珍珠岩保温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保温技术、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免拆模板技术等列入推广应用的技术及产品。
2025年4月23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发布,提出全面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A级保温材料,鼓励采用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2025年5月2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无机气凝胶保温防火涂料、新能源汽车电池气凝胶隔热垫、真空绝热板三类材料入选。
2025年6月30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建筑保温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其中涉及岩棉板/条、泡沫玻璃保温板、膨胀珍珠岩板等性能要求。
2025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意见的公告,对确定的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共纳入101个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统筹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2025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有关工作作出要求。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部署,经项目单位申报、地方筛选、第三方评审、有关部门和地方复核、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的第二批示范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5年4月16日印发。
2025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的公示,共四类60家。
2025年1月21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首批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方案》《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方案》《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方案》等3个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这是“十四五”以来我国首批(次)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标志着全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工作将全面启动和推进实施。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2月10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发布
2025年4月2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3月20日,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格建筑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强化建筑保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既有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突出安全隐患,完善制度措施,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
2025年3月2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以下简称《管理方案》),《管理方案》提出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原文链接:山西:《山西省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5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指出,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等设备更新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
为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据介绍,此次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四个领域。
2025年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明确服务行动将贯穿2025年全年,并于6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系统力量,结合各地实际和产业特色,以服务助企为抓手,重点从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等五个方面开展服务行动。
2025年3月17日,李强总理签署第802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新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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