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1
江苏
2023年3月1日,苏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达533万千瓦 , 在确保安全保供的前提下, 推动清洁电量占比逐步提升。光伏方面,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利用协同并举,推进“光伏+” 综合利用。支持常熟、吴江、吴中、相城开展全国整县 ( 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示范 ,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工厂厂房等试点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 ,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 目 。到2025年 , 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60万千瓦。
2
海南
2023年3月1日,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落地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提升清洁能源上网电量比例,进一步挖掘电网节能潜力,优化用能结构。
3
安徽
2023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
4
宁夏
2023年3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新建建筑和社区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力争到2030年,新建交通枢纽场站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60%。
2023年3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扩大内需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持续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稳步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
5
浙江
2023年3月1日,嘉善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补助申报工作开始,本批次申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内建设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0.2元/千瓦时。
2023年3月3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出,加快推进桃溪60兆瓦光伏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允许依规定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力争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
2023年3月7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余姚市光伏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22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并网发电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0.4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2023年3月9日,浙江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丽水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推进抽水蓄能、光伏、风电、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重大能源项目50个,力争完成能源领域投资500亿元以上。
2023年3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温州市关于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服务)。
2023年3月20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设施建设。
2023年3月31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抽蓄、电网、光伏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完成能源项目投资8亿元。加快推进抽水蓄能项目,优化发展常规水电项目,适度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继续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3年力争光伏装机容量增加1万千瓦。
6
杭州
2023年3月3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电力保供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并网的年利用小时数超过900小时的光伏项目,经验收合格,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主体(在萧山区注册纳税)一次性建设奖励0.1元/瓦(不含上级补贴);同时,对列入光伏整村推进试点计划且验收合格的,给予村集体额外补贴,光伏装机容量在500-700(不含)Kwp、700-900(不含)Kwp、900Kwp及以上,分别一次性补助50、65、75万元。
7
吉林
2023年3月6日,吉林乾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乾安县融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把乾安打造成为吉林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0MW,到2035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6000MW,年均上网电量53.65亿KWh。新能源年均发电量将达到125亿KWh,产值约45亿元,可降低能耗360万吨标煤。
8
广东
2023年3月6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河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大力推动光伏发电有序开发。编制河源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引导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投产。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光伏与农业、林业、渔业融合发展,打造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示范区。加快推进东源、龙川两个国家试点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2023年3月16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培育绿色能源新增长极, 加快海上风电重点项目建设,拓展海上风电装备等产业链发展环节,适度发展太阳能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产业领域。
2023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支持民营企业投建太阳能发电等项目,不得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2023年3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加大力度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加快黄埔、花都、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
2023年3月23日,广东省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规划提到,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优发电系统,积极推一屋顶分布式光优发电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阳春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和个体进行分布式光优发电项目的建设。重点支持与农业、林业、渔业融合发展,打造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示范区。计划2025年光伏总装机容量2.91GW。
2023年3月2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统筹资源综合利用,科学分析近远期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因地而异、有序开发复合型光伏电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各区县探索整县区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鼓励各区县利用工商业厂房、公用建筑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各类新建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9
北京
2023年3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规划化利用,实事求是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提高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规模,积极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提高绿色电力应用规模。
2023年3月2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市级财政资金对以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自并网时间起补贴5年,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全部发电量,含税);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光伏发电项目(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6元(全部发电量,含税);享受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3元(全部发电量,含税)。
10
江西
2023年3月14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因地制宜完善能源规划和能源利用模式。推进能源供应体系绿色转型,优化发展支撑性“兜底”电源,加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扩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规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调峰设施建设。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设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2023年3月1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厂房、公共建筑、居民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逐步普及BIPV技术应用,推广“光伏+”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稳妥发展环鄱阳湖区风电,加快推进联圩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9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25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6万千瓦以上。
2023年3月27日,崇仁县政府发布崇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到2025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总装机达到15万千瓦以上。
11
内蒙古
2023年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
12
贵州
2023年3月20日,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六盘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推动高比例零碳电力。到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
13
湖南
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总体目标:电力发展适度超前,全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2025年达到6000万千瓦。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
14
山西
2023年3月20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工信厅联合印发《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文件提出: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支持、招商引资等方式,强化龙头带动,引进配套企业,打造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业态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底,力争省内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产业链“延链”“补链”取得实效。
15
广西
2023年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广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明确加快电源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537.57亿元,共实施226个项目(包括火电、核电、光伏发电、风电、水电)。
▓ 来源:光伏侠
▓ 责编:情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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