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据工信部信息中心官方微信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到2023年,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方案》明确,通过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方案》提出,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企业可自建回收网络,或委托其他相关企业对其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进行回收,鼓励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组织,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规范回收水平。其中,汽车生产企业自建回收网络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维保档案,向用户提示汽车规范报废回收流程,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积分换购、维保优惠等激励措施,促进车辆所有人规范移交报废汽车和废旧零部件。推动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回收体系中的应用,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综合管理机制。
《方案》要求,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产物的规模化、规范化及高值化利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废旧零部件快速检测与分选、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再制造、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车辆拆解产物高附加值再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报废汽车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通过线上交易平台等方式,拓展回用件与再制造件供需信息发布渠道,宣传和推广回用件与再制造件使用;构建二手零部件逆向回收利用体系,提升二手零部件在汽车维修环节的使用比例。完善二手零部件再利用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报废汽车拆解、拆解产物再利用及废弃物处置等配套标准体系。
《方案》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供应链管理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开展绿色选材,落实材料标识要求,在保证汽车安全、性能要求等前提下,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环保材料,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提升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推行绿色采购,建立绿色零部件和绿色供应商评价机制。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增加低油耗、低排放及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加快推进整车及零部件轻量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强化绿色生产,采用绿色包装,降低汽车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开展生产废料和副产品的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方案》明确,本次试点产品为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汽车产品,本次试点期限为2年,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结合优势联合申报,或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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