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9点56分,周口市川汇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位于大庆路与神农路相邻的高尚嘉苑小区工地发生火灾。
经川汇区消防大队查明:当天上午8时左右,高尚嘉苑工地防水工人宗某和魏某两人一起在9号楼楼顶进行防水施工作业。9时45分左右,当宗某在楼顶东侧使用明火修补管道时,将墙面的保温板引燃,火势瞬间向外蔓延,着火面积达十几个平方米,楼顶地面着火面积有20平方米左右。宗某和魏某立即拆除起火点和周边的保温板,以防火势再次向外蔓延,随后配合出警民警、消防队员用灭火器将火势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此次火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2)项规定,城北派出所依法对宗某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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