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玻璃纤维行业!《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发布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8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此目录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1个中类、46个小类。其中,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业位列其中,但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池窑拉丝、高性能及特种玻璃纤维制造除外;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除外。
近年来,山东、广东、 安徽、江苏等省份先后出台了地方版的“两高”目录或征求意见稿,其中只有广东、江苏两省将玻璃纤维纳入“两高”。考虑到玻璃纤维新材料在电子领域的材料支撑作用,广东省已于2021年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业调整移出“两高”目录。
通知明确,该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 来源:整理自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节能与降碳公众号